(系列五之四) 回首10年折磨路 她滿腹辛酸
【記者簡獻宗/花蓮縣報導】
大陸女子「林燕」(化名)跨海嫁到台灣,原本希望好好經營婚姻,沒想到進夫家次日就遭家庭暴力,「長達十年的痛苦婚姻,差點沒命!」回想起這段家暴歷程,她滿腹辛酸血淚。
慶幸的是,林燕透過一一三保護專線,由花蓮縣政府社會局提供庇護安置,免去暴力威脅,前年並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協助,訴請離婚獲准,取得子女監護權,重啟新生活。
林燕十二年前嫁到台灣,原任公務員。她認為結婚對象很孝順,可託付終生,但婚後卻被封閉在家裡,自丈夫投資失利後,酗酒成癮,老拿她當出氣筒。
丈夫屢次恫嚇她,要打、要殺,甚至整夜訓話到天亮,她隻身來台,不知如何對外求助,只能隱忍家暴;直到三年前,丈夫拿刀恐嚇,她生命受到威脅,才首次報警。
警方幫林燕聲請保護令,花蓮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通報,社工員介入輔導。但她衡量來台近八年,再半年就可取得國民身分證,擔心如果離婚回大陸,無法再見到子女,加上不熟悉台灣法律,對爭取子女監護權沒信心,她又撤回保護令與離婚訴訟,重返夫家。但丈夫變本加厲,林燕再陷火坑。期間,她在電視宣導廣告中得知一一三保護專線,曾打電話詢問,專線輔導人員詢問她的處境後,主動告知她可使用哪些資源。
返家半年後,有一天,前夫持刀追砍她,她差點沒命,才再度報警,接受花蓮家暴中心安置到庇護中心,再經社工員協助,申請到身分證,她自行租屋、找工作,帶年幼子女重啟新生活。同時申請到保護令,保護令規定丈夫不得對她及子女施暴及騷擾。
可是她又心軟,並違反保護令規定,同意丈夫探視子女,帶子女用餐。事後,她聽子女說丈夫違規在西式速食店內喝酒,店方制止,他卻不聽,令女兒覺得丟臉,兒子也委屈落淚,她這才決定離婚,爭取子女監護權,要讓子女過正常生活。
離婚後,社工員幫她申請到低收入戶資格,但補助子女的就學金有限,她必須努力工作。林燕現在在社福機構擔任志工,常以過來人的經驗,協助其他遭受家暴的婦女。
(系列五之四)【2008-06-26/聯合報/A8版/綜合】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MEDICAL/LIF1/4400759.shtml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