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人疼痛的不是愛
作者 鍾宛蓉 律師 (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工委,本文原載於第十期人權教育電子報http://hre.pro.edu.tw/zh.php?m=15&c=938,經作者及出版單位同意授權本會轉載,非常感謝)
愛,是生命最原始、最迫切的渴求。如果愛不存在,生命也不會存在。人不分貧富貴賤,每天都在「呼求」及「回應」愛。
在童話故事中,公主與王子結婚是「永遠幸福的起點及終點」。但在現實世界中,很多人在婚姻中遭伴侶毆打、辱罵、強暴、凌虐……,過著毫無尊嚴、生不如死的生活,對他們而言,結婚是「開始在人間煉獄服刑」。那麼,在親密愛人、家人之間的愛,究竟是最親近的愛?還是最遙遠的愛?
「最遙遠的愛」紀錄片,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律師群籌資拍攝,該片以真實案例方式,呈現家庭暴力對婚姻及親子關係的負面影響,並說明政府及民間介入發生暴力事件的家庭,給予扶助及輔導措施的方式及流程。
在暴力的陰影中,家裡的每個人都在受苦,沒人能擁抱幸福快樂。「預防」傷害發生的代價,永遠低於傷害發生後進行「療癒」及「矯正」的代價。如果人們有機會了解「暴力那條路行不通」,或許願意選擇走「其餘行得通的路」。
施暴者常表示,因為對方一直頂嘴,他受不了才會打人。「對方不聽話」常是施暴者合理化暴力的理由。你要他「聽話」而打人,但你越打,會越覺得他「不聽話」。因為,即使他沒有發出聲音,你都會覺得他在內心反抗你!我們渴望的是對方的愛與尊重,但暴力會使對方恐懼及遠離。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各種社經地位的家庭中,因為任何身分的人,都可能忘記要尊重他人、要愛人如己。
受暴者談起受暴歷程,往往充滿悲傷、氣憤、恐懼等負面情緒。暴力傷了對方的身體,更傷了對方的心。傷心是種無形的痛,但無形的痛,最是痛徹心扉;因為無形的痛,關於尊嚴的喪失。有些受暴者誤以為「委屈」能夠「求全」,而在一次次的失望之後,才明白「委屈」永遠換不到愛與尊重。「息事」無法「寧人」,受暴者必須勇敢為自己站出立場,才能獲得尊重與支持。
受暴者在遭受暴力後,常基於子女年紀尚幼、雙方終究是夫妻、經濟無法自立、恐懼對方報復等感情及現實因素,不願聲請保護令、訴請離婚或告訴傷害。在反覆受暴後,才聲請保護令保障人身安全;在聲請後,又常因施暴者請求原諒,而三番兩次撤回聲請;在撤回後不久又挨打。受暴者在求助及隱忍間徘徊,直到受不了,才完成保護令的聲請流程。受暴者用生命教我們瞭解,若沒有外力介入,施暴者不太可能改變「以暴力處理壓力」的習慣。受暴者越是隱忍,施暴者反而會越打越兇,越打越頻繁。一般而言,「改變」多少會讓人感到不舒服;既然受暴者願意忍耐並退讓,那麼,施暴者為何要嘗試改變?
家庭暴力常發展成暴力循環模式。施暴者在「施暴」後覺得內咎,而試圖與受暴者修好,雙方重溫「甜蜜」,但雙方互動模式並未改變,「壓力」又開始累積,然後施暴者處理壓力的方式就是再次「施暴」。暴力循環常快速惡化,「施暴期」、「甜蜜期」、「壓力期」都越來越短,暴力越來越頻繁地發生。如果雙方深陷暴力循環,無法以非暴力的方式溝通,請嘗試求助於專業人員,進行婚姻諮商。
長期目睹或遭受暴力的孩子,很容易學習施暴者「以暴力處理壓力」的模式,面對暴力的反應是「以暴制暴」,影片中某個目睹及遭受暴力之少年,於某次爭執中,以反擊為由將父親肋骨打斷!卻毫無悔意,只冷冷地說:「他怎麼打我,我就怎麼打回去。」聽聞此言,怎不令人心疼與心驚?
感情是最難解的人間課題。政府無權介入感情糾紛,但有防治暴力行為、維護人性尊嚴之責任。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立法目的在防治家庭暴力行為。從而,家庭暴力防治法不管「家務事」,但管「家暴事」。紛爭的發生是因為觀點不同,觀點沒有對錯;但暴力的發生是因為強弱不同,恃強凌弱顯然是錯誤!
面對暴力威脅時,請立即離開現場並向外求助。這是為了停止暴力,不是為了停止愛。我愛你,但不放任你傷害我。請撥打「110」或「113」專線,求助於警政及社政單位。相關人員接案後,會以保密方式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,主管機關會指派社工協助個案,協助範圍包括陪同就醫、安排庇護及諮商、申請救助資源、說明相關法制流程等;於必要時,並陪同開庭。前揭協助之目的在防治暴力行為、維護人性尊嚴,而不在使受暴者遠離家庭。外界之專業協助能平衡施暴者與受暴者間的強弱差距,以有效制止暴力繼續發生。
假如受暴者回歸家庭,主管機關會指派社工定期為家庭訪視,提供施暴者、受暴者、目睹暴力者各種輔導及諮商課程,整合各種相關資源,協助發生暴力事件的家庭走出種種困境,進行創傷療癒及觀念調整,以預防家庭暴力再次發生。
內心的創傷遠比身體的創傷難治,但所有的創傷,只要被正視,都有被治癒的機會。影片中某個受暴婦女,希望其夫誠心地面對他所造成的傷害,但其夫難以體會。即便如此,她仍勇敢地向自己宣告:「我一定要站起來!」為了自己與子女的未來,不再姑息暴力。
對自己的愛,是所有愛的源頭。我們當然期待別人給我們愛;但期待落空時,我們仍可以給自己愛。打開心門,便能感受自己生命的美好;走出家門,便能感受社會愛心的力量。社會上許許多多的人,是那麼地願意給愛,願意支持每個受傷的人自我重生。令人喜悅的才是愛,令人疼痛的不是愛,是假愛之名的恐懼。當暴力遠離家庭,愛與尊重才有空間進入家庭。
我們願意一同肩負社會公益,將防治家庭暴力的資訊廣為傳播,並支持施暴者、受暴者、目睹暴力者尋求專業協助,為停止家庭中的暴力貢獻力量。我們同時關心施暴者、受暴者、目睹暴力者,將我們的愛給予每個人。
在我們共同的願景裡,家中的每個人都擁有同等的愛與尊重;並將愛與尊重給予家人。我們一起走在正確的路上,傳遞著愛與尊重,沒有貶抑,也沒有犧牲。
愛,是生命最原始、最迫切的渴求。如果愛不存在,生命也不會存在。人不分貧富貴賤,每天都在「呼求」及「回應」愛。
在童話故事中,公主與王子結婚是「永遠幸福的起點及終點」。但在現實世界中,很多人在婚姻中遭伴侶毆打、辱罵、強暴、凌虐……,過著毫無尊嚴、生不如死的生活,對他們而言,結婚是「開始在人間煉獄服刑」。那麼,在親密愛人、家人之間的愛,究竟是最親近的愛?還是最遙遠的愛?
「最遙遠的愛」紀錄片,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律師群籌資拍攝,該片以真實案例方式,呈現家庭暴力對婚姻及親子關係的負面影響,並說明政府及民間介入發生暴力事件的家庭,給予扶助及輔導措施的方式及流程。
在暴力的陰影中,家裡的每個人都在受苦,沒人能擁抱幸福快樂。「預防」傷害發生的代價,永遠低於傷害發生後進行「療癒」及「矯正」的代價。如果人們有機會了解「暴力那條路行不通」,或許願意選擇走「其餘行得通的路」。
施暴者常表示,因為對方一直頂嘴,他受不了才會打人。「對方不聽話」常是施暴者合理化暴力的理由。你要他「聽話」而打人,但你越打,會越覺得他「不聽話」。因為,即使他沒有發出聲音,你都會覺得他在內心反抗你!我們渴望的是對方的愛與尊重,但暴力會使對方恐懼及遠離。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各種社經地位的家庭中,因為任何身分的人,都可能忘記要尊重他人、要愛人如己。
受暴者談起受暴歷程,往往充滿悲傷、氣憤、恐懼等負面情緒。暴力傷了對方的身體,更傷了對方的心。傷心是種無形的痛,但無形的痛,最是痛徹心扉;因為無形的痛,關於尊嚴的喪失。有些受暴者誤以為「委屈」能夠「求全」,而在一次次的失望之後,才明白「委屈」永遠換不到愛與尊重。「息事」無法「寧人」,受暴者必須勇敢為自己站出立場,才能獲得尊重與支持。
受暴者在遭受暴力後,常基於子女年紀尚幼、雙方終究是夫妻、經濟無法自立、恐懼對方報復等感情及現實因素,不願聲請保護令、訴請離婚或告訴傷害。在反覆受暴後,才聲請保護令保障人身安全;在聲請後,又常因施暴者請求原諒,而三番兩次撤回聲請;在撤回後不久又挨打。受暴者在求助及隱忍間徘徊,直到受不了,才完成保護令的聲請流程。受暴者用生命教我們瞭解,若沒有外力介入,施暴者不太可能改變「以暴力處理壓力」的習慣。受暴者越是隱忍,施暴者反而會越打越兇,越打越頻繁。一般而言,「改變」多少會讓人感到不舒服;既然受暴者願意忍耐並退讓,那麼,施暴者為何要嘗試改變?
家庭暴力常發展成暴力循環模式。施暴者在「施暴」後覺得內咎,而試圖與受暴者修好,雙方重溫「甜蜜」,但雙方互動模式並未改變,「壓力」又開始累積,然後施暴者處理壓力的方式就是再次「施暴」。暴力循環常快速惡化,「施暴期」、「甜蜜期」、「壓力期」都越來越短,暴力越來越頻繁地發生。如果雙方深陷暴力循環,無法以非暴力的方式溝通,請嘗試求助於專業人員,進行婚姻諮商。
長期目睹或遭受暴力的孩子,很容易學習施暴者「以暴力處理壓力」的模式,面對暴力的反應是「以暴制暴」,影片中某個目睹及遭受暴力之少年,於某次爭執中,以反擊為由將父親肋骨打斷!卻毫無悔意,只冷冷地說:「他怎麼打我,我就怎麼打回去。」聽聞此言,怎不令人心疼與心驚?
感情是最難解的人間課題。政府無權介入感情糾紛,但有防治暴力行為、維護人性尊嚴之責任。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立法目的在防治家庭暴力行為。從而,家庭暴力防治法不管「家務事」,但管「家暴事」。紛爭的發生是因為觀點不同,觀點沒有對錯;但暴力的發生是因為強弱不同,恃強凌弱顯然是錯誤!
面對暴力威脅時,請立即離開現場並向外求助。這是為了停止暴力,不是為了停止愛。我愛你,但不放任你傷害我。請撥打「110」或「113」專線,求助於警政及社政單位。相關人員接案後,會以保密方式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,主管機關會指派社工協助個案,協助範圍包括陪同就醫、安排庇護及諮商、申請救助資源、說明相關法制流程等;於必要時,並陪同開庭。前揭協助之目的在防治暴力行為、維護人性尊嚴,而不在使受暴者遠離家庭。外界之專業協助能平衡施暴者與受暴者間的強弱差距,以有效制止暴力繼續發生。
假如受暴者回歸家庭,主管機關會指派社工定期為家庭訪視,提供施暴者、受暴者、目睹暴力者各種輔導及諮商課程,整合各種相關資源,協助發生暴力事件的家庭走出種種困境,進行創傷療癒及觀念調整,以預防家庭暴力再次發生。
內心的創傷遠比身體的創傷難治,但所有的創傷,只要被正視,都有被治癒的機會。影片中某個受暴婦女,希望其夫誠心地面對他所造成的傷害,但其夫難以體會。即便如此,她仍勇敢地向自己宣告:「我一定要站起來!」為了自己與子女的未來,不再姑息暴力。
對自己的愛,是所有愛的源頭。我們當然期待別人給我們愛;但期待落空時,我們仍可以給自己愛。打開心門,便能感受自己生命的美好;走出家門,便能感受社會愛心的力量。社會上許許多多的人,是那麼地願意給愛,願意支持每個受傷的人自我重生。令人喜悅的才是愛,令人疼痛的不是愛,是假愛之名的恐懼。當暴力遠離家庭,愛與尊重才有空間進入家庭。
我們願意一同肩負社會公益,將防治家庭暴力的資訊廣為傳播,並支持施暴者、受暴者、目睹暴力者尋求專業協助,為停止家庭中的暴力貢獻力量。我們同時關心施暴者、受暴者、目睹暴力者,將我們的愛給予每個人。
在我們共同的願景裡,家中的每個人都擁有同等的愛與尊重;並將愛與尊重給予家人。我們一起走在正確的路上,傳遞著愛與尊重,沒有貶抑,也沒有犧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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